5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裴昌胜等公司领导、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审部副主任刘媛主持。
会上,传达学习了集团公司2020年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法律纠纷管理工作专项会议精神和《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安排部署了公司下一阶段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裴昌胜指出,要将精细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三者有机结合,嵌入到公司生产管理、安全管理每一个体系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工作计划把公司全面风险工作落到实处。
裴昌胜要求,一是要按照集团公司法律纠纷管理办法修订公司法律纠纷制度,做好小微企业清欠工作,加强清欠管理,尤其在经济下滑情况下,要有国企担当,不要涉及法律诉讼;二是三期建设合规性风险,要防止违规建设,未批先建,对各施工单位及制造商资信状况进行调查,防止对方履约能力的风险,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三期建设期间外委单位进驻所面临的维稳风险,避免形成群体事件;三是合同执行合规性风险,公司拟每年聘请高水平的第三方机构重点对建设期前期合同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四是廉政风险,要严格按规矩办事,避免自身风险和被他人诬告的风险;五是安全环保风险,要做好清单式管理,质量管理手册列出风险点,安全管控要到位;六是财务风险,要关注国家政策变化,以应对财务利率上升,银根收紧。要准确估算合同金额,工程建设过程不能超付;七是自然灾害风险,特别是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及时作出风险预控。裴昌胜强调,全面风险管控的精髓不是流于形式,它嵌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每一个过程中,要真正把风险控制住,提高公司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和《2020年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计划》两项议案。